飞行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者:陈健 发布时间:2025-04-23 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飞行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保障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山东航空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山东航空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山东航空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飞行学院各专业、各层次的实验教学活动,包括实验课程教学、实验项目指导、实验成绩评定等环节。
第三条 实验教学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要求,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精神,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实验教学计划与大纲
第一条 实验教学计划
1.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要求,制定详细的实验教学计划,明确实验课程设置、实验项目内容、教学进度安排等。
2.实验教学计划应经实验教学教研室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报学院教务科审批备案。如需调整实验教学计划,应提前提交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 实验教学大纲
1.每门实验课程都应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大纲内容包括实验课程的名称、教学目标、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内容与要求、实验步骤与方法、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实验预习要求、实验报告格式等。
2.实验教学大纲应根据专业发展和学科前沿动态适时修订,确保其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大纲修订应经实验教学教研室审议并经学院教学督导组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实验教学准备
第一条 实验教材与指导书
1.选用或编写适合本专业实验教学的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教材和指导书应具有系统性、实用性和可读性,能够满足学生实验预习、操作和总结的需求。
2.实验指导书应详细阐述每个实验项目的目的、原理、步骤、注意事项及数据处理方法,并提供必要的图表、公式和示例,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完成实验。
第二条 实验设备与器材
1.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配备充足、完好的实验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其性能良好、运行稳定。
2.建立实验设备和器材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购置时间、使用状况、维修记录等信息,便于设备的管理和调度。
3.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学生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实验材料
1.根据实验项目需求,提前准备好所需的实验材料,确保其质量符合实验要求,并妥善保管,防止变质、损坏或丢失。
2.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实验材料,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三条 实验场地与环境
1.合理安排实验教学场地,确保每个实验项目都有足够的空间和适宜的环境条件,如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照明充足等。
2.保持实验场地的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实验环境。在实验场地显著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和操作规程,提醒师生注意安全事项。
第四章 实验教学过程
第一条 实验预习
1.要求学生在实验前认真预习实验教材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和方法,了解实验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写出预习报告。
2.教师应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预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顺利开展实验教学做好准备。
第二条 实验讲解与示范
1.在实验开始前,教师应对实验项目进行全面讲解,包括实验目的、原理、关键步骤、注意事项、数据采集与处理方法等,使学生对整个实验过程有清晰的认识。
2.对于复杂或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操作,教师应进行现场示范,演示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技巧,强调安全操作要点,让学生直观地了解实验过程和要求。示范过程中,可邀请学生参与互动,加深其对实验的理解。
第三条 学生实验操作
1.学生按照实验指导书的要求和教师的指导,独立完成实验操作。在实验过程中,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纠正学生的错误操作,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2.鼓励学生积极主动思考,勇于尝试新的实验方法和思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同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验纪律和安全规定,爱护实验设备和器材,不得擅自更改实验参数或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操作。
第四条 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
1.学生应在实验过程中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准确记录实验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及时整理和分析。实验数据记录应详实、准确、规范,采用规定的表格或形式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涂改或伪造数据。
2.教师应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数据处理方法和数据分析技巧,如图表绘制、统计分析、误差计算等,帮助学生从实验数据中得出结论,验证实验原理和假设。
第五条 实验报告撰写与提交
1.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根据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实验目的、原理、仪器设备、实验步骤、数据记录与处理、结果分析、讨论与结论、心得体会等部分。
2.实验报告应语言简洁、条理清晰、逻辑严谨、书写工整,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验过程和成果。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报告并提交给教师批改。
第五章 实验教学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一条 实验教学考核
1.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师的实验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重点考核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情况。
2.定期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收集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考核教师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督促教师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二条 学生成绩评定
1.学生实验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占比严格依据教学大纲规定,平时成绩主要包括实验预习报告、实验操作表现、实验报告撰写、课堂出勤等情况;期末考试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评定。
2.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验表现和成绩评定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学生的实验课程成绩,并将成绩录入学校成绩管理系统。对于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无补考机会,需重修该门实验课程。
第六章 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与改进
第一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建立完善的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学督导专家、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实验教学质量监督小组,定期对实验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通过听课、评课、检查教学文档、学生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实验教学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条 信息反馈与沟通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鼓励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人员之间积极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实验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教师应及时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管理人员应根据反馈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第三条 持续改进机制
1.定期开展实验教研室教研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方案。鼓励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积极探索新的实验教学模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2.根据专业发展和行业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实验教学计划和大纲,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优化实验课程体系,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与时俱进和持续发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民用航空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教学教研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条 本规范应严格执行,飞行学院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和环境。
飞行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