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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动态

教育部同意滨州学院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

发布者:陈健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次数:10

       近日,教育部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发送《教育部关于同意滨州学院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的函》,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滨州学院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滨州学院更名为

山东航空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3〕14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滨州学院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的函》(鲁政字〔2023〕1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滨州学院更名为山东航空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7010449;同时撤销滨州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山东航空学院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19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坚持航空办学主体地位,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山东省现代化强省建设和航空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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