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层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健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14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层单位
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滨州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由办公室、纪委和保卫处组成考核组,于2019年7月9日-10日对各单位上半年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请各单位根据考核内容和日程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一:2019年上半年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
附件二:2019年上半年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日程安排表
综治办
2019年7月1日
附件一:
2019年上半年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
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
1、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情况。(6分)
(1)按学校要求层层签订《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两个责任书的,6分。
(2)未与本单位所有科室签订责任书或者与各科室仅签订一个责任书的,4分。
2、建立、调整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情况。(4分)
(1)建立领导小组且根据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及时调整的,4分。
(2)建立领导小组,但是未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变动而及时调整的,2分。
3、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及消防安全工作建档情况。(4分)
(1)档案材料齐全丰富、规范且用单独档案盒存装的,4分。
(2)档案材料不全、不规范或者未用单独档案盒存装的,2分。
4、制订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2019年度工作计划、消防安全2019年度工作计划情况。(4分)
(1)两个工作计划都制定的,4分。
(2)仅制定一个工作计划的,2分。
5、建立、完善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台账情况(包括具体位置、名称、负责人和责任人、检查记录等)。(4分)
(1)重点要害部位位置、名称、负责人和责任人明确且有检查记录的,4分。
(2)重点要害部位位置、名称、负责人和责任人不明确的或没有检查记录的,2分。
6、召开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消防安全有关会议情况。(4分)
(1)召开会议三次及以上且均有会议记录的,4分。
(2)召开会议两次及以下且有会议记录的,3分。
(3)召开会议但无会议记录的,1分。
7、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防范校园非法传教,对信教师生开展摸底排查、跟踪管理、教育转化工作开展情况。(4分)
(1)建立工作台账,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并有会议记录的,4分。
(2)开展工作,但缺少工作开展情况记录材料或未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的,2分。
(3)未开展工作的,0分。
8、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情况。(4分)
(1)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并有文字和图片记录的,4分。
(2)开展有关活动,有文字记录,但无图片记录的,2分。
(3)开展有关活动但无活动记录的,1分。
9、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情况。(4分)
(1)制定活动方案,开展活动且有文字和图片等活动记录,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的,4分。
(2)开展活动,有文字记录,但无图片记录的,2分。
(3)开展活动但无活动记录的,1分。
(4)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的,将在分数统计中酌情减分。
10、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以及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排查等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4分)
(1)开展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隐患排查且有文字和图片记录的,4分。
(2)开展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隐患排查,有文字记录,但无图片记录的,2分。
(3)开展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隐患排查,但无记录的,1分。
11、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情况。(4分)
(1)责任人明确,建立工作台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器材放置位置清晰并能确保其完好有效的,4分。
(2)责任人不明确,未建立工作台账,或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放置位置不清晰,或未能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的,2分。
12、抵御和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腐蚀拉拢师生工作情况。(4分)
(1)开展工作且有文字材料、图片等记录的,4分。
(2)开展工作,有文字材料记录,但无图片等记录的,2分。
(3)开展工作但无记录的,1分。
附件二:
2019年上半年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
考核日程安排表
考 核 时 间 | 考 核 对 象 | |
7月9日 | 上午8:30-11:30 | 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离退休工作处、团委、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 |
7月9日 | 下午14:30-18:00 | 化工与安全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乘务学院、图书馆、工程训练中心、基建处、后勤管理处、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孙子研究院、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所 |
7月10日 | 上午8:30-11:30 | 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 |
7月10日 | 下午14:30-18:00 | 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机场学院、体育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合作发展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招生就业处、审计处、工会、发展规划处 |